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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78号

公告2009年第78号
2009-12-10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78号

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9年第78号 【发布日期】2009-12-10 【实施日期】2010-01-12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《不锈钢丝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等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(标准名称、文本见附件),自2010年1月12日起执行,原《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(标准编号:HDB0003-1999)同时废止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1. 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. 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(稿件来源:海关总署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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